20250824-周报

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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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   堂   讲   章

神的恩典与人的回应

——探索《罗马书》中的福音真谛

第七讲   福音的明证(二)——成圣的障碍

何霞牧师


7:5-614-25


我们既已受洗归主,与基督联合,就当向罪是死的;既已将肢体献作义的器具,就当向神是活着的;既在恩典之下,罪就必不能作我们的主了。可是,保罗为何仍提到在罪中挣扎的事实呢?成圣,难道只是不切实际的纸上谈兵?当然不!我们将根据经文学习了解成圣过程中的障碍。


一、 依靠律法——犹太人的绝路   


“成圣”是指圣灵藉着圣道将基督的圣洁分赐给圣徒的过程,使他们“脱离从情欲来的败坏,且与上帝的性情有份”;成圣是福音的明证,是信徒在恩典下以信心和顺服作出的回应。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这节经文常被用来描述基督徒的信仰体验。然而,大多数圣经学者认为其主要指向是在律法之下的犹太人。“但我是属肉体的”指未重生、未被更新的,与罗8:9“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的定义吻合。“是已经卖给罪了”说明亚当里的本性,被卖为奴的人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15-17节)保罗以基督徒的观点反省其归信前的痛点。


犹太人愿意遵行律法,因为那是神的启示,属乎灵、良善的。可是,他们却力不从心、无力遵行,强大的罪之权势控制他们去作所不愿意作的。他们明白应当行善,却被罪绊倒,触犯了自己极力避免的罪恶。他们在耶稣这唯一的“道路”之外,寻求神的接纳和悦纳。他们奉律法的名义反对基督,殊不知所反对的正是律法的终极指向。利用受造的律法敌对创造的主,不正是拜偶像的行径吗?律法只能暴露罪,不能治罪;她如同训蒙的师傅教导神的标准,却不能使人遵行。律法是犹太人绝望的明证,显明了人类在罪中的全然无能,非但不能使人成圣,反而成为定罪的铁证。


二、凭藉肉体——基督徒的误区   


使徒保罗所描述的律法主义者的困境,同样适用于基督徒选择顺从罪还是顺从神的现实挣扎。“因为情欲与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加5:17“我”这称呼可能代表犹太人或者道德主义者在律法下的挣扎,而非直接描述自己。“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这符合重生得救之人的心态。同时,罗8:1-2指出了“在基督里就不定罪了”的方向和出路,也说明本章的争战也是信徒必须面对的生命功课。


成圣是灵与肉体的争战,成圣的障碍至少有以下几点:首先,忽略争战的真实性。“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23节),重生的人脱离了罪的权势,却仍有残余的罪性。而且,争战的本身也说明了圣灵的内住。其次,依靠自身的努力。本章四十多次提到“我”而“圣灵”则一次都未被提,说明了凭肉体的力量追求,必定痛苦与落空。因为“离了主,我什么也不能作”。托马斯·布鲁克斯说:“信徒的失败常因依靠肉体而非圣灵,而治死罪的关键是以信心支取基督的得胜。”最后,接受失败的常态。“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25节)我们难免偶然被过犯所胜,但不能允许自己活在循环软弱的状态。我们要在恩典中立志“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参西3:5)。若忽略基督已经完成的救恩、已经释放我们的真理,那么,我们就很难展开手脚、往成圣的路上直奔。


亲爱的长辈弟兄姐妹,成圣是上帝的圣洁作为,容不得世俗的污染。成圣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乃是持续一生的依靠和争战,直到与主面对面时才停止。成圣不是“我要凭自己努力”,而是“让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尽管刀剑相见的属灵争战比较艰难,但我们坚信他的恩典一定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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