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甬江牧声 灵程明灯
清酒浓酒给谁喝?
蔡宏强教师(圣教堂)
亲爱的长辈弟兄姊妹,主内平安!
“甬江牧声,灵程明灯”,欢迎您走进宁波教会的“甬江牧声”,今天7月8日我们诵读的经文是《箴言》31章与《传道书》1-2章。其中,《箴言》31章讲述了利慕伊勒王母亲的箴言,随后便是“才德的妇人”。《传道书》1章讲述了传道者对万事的观察与经验后得出“虚空的虚空”之结论。2章讲述了传道者的一个新发现,他发现在日光之下人所能经验到的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能正常吃喝以及在劳碌中享福。今日我们所要分享的经文是《箴言》31章4-7节: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王子说,浓酒在那里也不相宜。恐怕喝了就忘记律例,颠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可以把浓酒给将亡的人喝,把清酒给苦心的人喝,让他喝了,就忘记他的贫穷,不再记念他的苦楚。
根据这段经文我们分享一个题目——清酒浓酒给谁喝?
今天我们分享的这段经文涉及到人们十分熟悉的一样东西——“酒”。利慕伊勒的母亲劝诫他的儿子不要喝酒,不是因为“酒”是人不可触碰的东西,而是因为“君王喝酒不相宜”。这也不是说,作为君王必须得滴酒不沾,而是说君王若喝酒享乐,那么就与一个君王应当具有的形象不相宜;另外这种纵酒享乐的生活更会令他误国。所以在此,不是人能不能喝酒的问题,而是什么样的人适宜喝酒,什么样的人不宜喝酒。这位母亲给出的建议是,可以将清酒浓酒给生活在痛苦中的人喝,使他喝了就忘记自己的贫穷,不再记念他的苦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酒”不再起到“使人放纵”的“破坏性作用”,而是起到使人缓解苦楚的“建设性作用”。
由此可见,“酒”本身未必是一种禁忌性的饮品,但“喝酒”的行为却不是一件随意性的事。有人认为“酒”绝对不能喝,但这种观点找不出任何《圣经》的依据。喝酒后导致误事的经文确实有,比如挪亚醉酒后赤身露体,间接导致儿子犯罪且受咒诅。但挪亚的问题不是“喝酒”,而是“醉酒”。作为拿细耳人,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但这条禁令只是给拿细耳人,却非所有的以色列人。在《新约圣经》中,保罗曾告诉提摩太,因他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可以稍微用点酒。而在《约翰福音》的第一个神迹中,耶稣甚至用水变成美酒,以便延长婚宴中的欢乐。这些经文在告诉我们,《圣经》所禁止的不是喝酒,而是醉酒。
不过,除了“不可醉酒”之外,今天的经文又让我们对“喝酒”的问题有了新的视角。因为今天的经文并不讨论人可不可以醉酒,而是“谁”适宜喝酒,“谁”不适宜喝酒,而决定“谁”适宜或不适宜喝酒的,是“酒”在那类特定的人的生命中所起到的具体作用。换言之,如果“酒”对某类人能起到缓解痛苦或促进幸福的作用,那么那类人稍微喝酒(不该醉酒)是好的;但如果“酒”对某类人起到“神智迷糊”“沉溺享乐”或“放纵情欲”的消极作用,那么对那类人来说“喝酒”(更不要说“醉酒”)就是坏的。这就告诉我们,除了“醉酒”是绝对禁止的以外,作为一名基督徒,我们应当给自己的“喝酒”立规矩。
1.不要在信心软弱的人面前喝酒。
2.为了活血化瘀或参与喜庆可以稍微喝点酒。
3.假如喜欢喝酒,但为了不至于醉酒,必须给自己设定一个喝酒的上限,做不到就不要喝。
4.教牧人员应尽量少喝或不喝,尤其在做圣工前应当禁止喝酒。
另外,根据这段经文,似乎苦心的人是可以放放心心地畅饮清酒浓酒,但在这里,经文只是想告诉我们“酒”也有缓解痛苦的作用。然而在生活中,“酒”也有麻痹心灵,让人逃避现实的消极作用,就如一个失恋的人为了逃避痛苦天天借酒消愁,这会让他变得越来越颓废。所以,即便是对于生活在痛苦中的人,我们也要劝他尽量少喝,因为“借酒”只能暂时“消愁”,却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
“清酒浓酒给谁喝?”这个题目提醒我们,“我作为一名基督徒或传道人与一种整天留恋美酒、沉溺于享乐的形象是否相符?”“如果我想喝酒,可以在什么时候喝,但什么时候不该喝?”“我对自己喝酒的行为是否该有某种原则?我的原则又是什么?”求主恩待我们每一位家人,让我们或吃或喝都能荣耀主的名!
让我们一起来祷告:
亲爱的天父,
求你保守我的心怀意念,
使我对“喝酒”的行为有正确的了解,
并在这件事情上能以“荣神益人”为全部的动机,
好让我能平衡“对恩典的享受”及“对欲望的节制”,
且活出你要我活出的荣美形象!
祷告是奉靠我主耶稣基督的圣名,
阿们!
愿神赐福您和您的全家!